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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近日发布《进口离岸现货交易大豆监督管理规范(试行)》(简称《管理规范》)。根据《管理规范》,离岸现货交易大豆是指通过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简称前海联交中心)进口、交易,用于加工的非种用大豆。前海联交中心应根据海关监管要求建立进口商白名单,向海关总署报备。名单内的进口商可通过前海联交中心开展进口大豆离岸现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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