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初步建成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长沙发布《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明确了“七大工程”、20条真金白银政策支持

制图/黄艳红


【资料图】

“对在长落地的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给予最高10亿元支持;央企、行业领军企业在长设立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设立30亿元科创引导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设立20亿元人才支持基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8月2日,长沙召开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两份重磅文件,明确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并明确了“七大工程”、20条真金白银政策支持。

■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实习生 唐洁颖

【目标】

2030年初步建成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长沙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速13%以上,各类创新平台2600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等五类研发企业 (中心)200家以上,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3个,人才总量350万,上市企业1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框架基本形成。

展望2030年,各类创新平台3000家以上,研发企业(中心)500家以上,综合科技竞争力显著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迈入国际价值链高端,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初步建成。

面向未来,全面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做出积极贡献。

【措施】

“七大工程”推动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长沙将重点实施研发企业(中心)集聚工程、战略平台支撑工程、创新能级提升工程、产业集群赋能工程、成果转化增效工程、科技人才强基工程、创新环境优化工程等“七大工程”。

包括引育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引育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外资研发中心、设立保税研发中心;深化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省“4+4科创工程”、布局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湘江科学城集聚区、自贸区长沙片区集聚区,打造马栏山基地、科大金霞基地、大泽湖基地;赋能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数字、新材料、视频文创、现代种业等优势产业升级,支撑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壮大,引领未来材料、未来计算、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培育等。

同时,还将进一步发挥高校院所优势,搭建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应用场景,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强化区域创新协同;积极培引高层次科技人才,着力发挥湘商、校友作用,培育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优化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城市宜居宜业独特优势,提升保税和跨境研发便利化水平,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引育高端智库和服务机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保障】

20条政策措施条条都有“真金白银”

《若干政策》从集聚研发企业(中心)、打造战略创新平台等六个方面推出20条具体措施,为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全面推动长沙高质量发展添加“助推剂”。

记者注意到,20条政策措施条条都有“真金白银”。比如,为集聚研发企业(中心),对在长落地的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长沙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亿元支持,并按每年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打造战略创新平台,对于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按投资的10%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支持;强化科技赋能产业,设立30亿元科创引导资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设立20亿元人才支持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在加快创新要素资源集聚方面,实施科学家引航工程,积极引进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和院士等一流创新人才和团队,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优化人才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无抵押、零担保“优才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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