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春节将至,结合目前市场形势,为确保药品及医疗器械价格秩序稳定,吉林省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价格检查,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一是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提高商品价格的行为,或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行为;二是检查是否存在捏造、散布商品供求关系紧张的虚假信息,引发市场恐慌,推高价格预期的行为,或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将商品对外销售,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大量囤积的行为;三是检查是否存在销售商品未注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要求的行为。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药店、医疗器械店、个体诊所、乡镇卫生室等。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销售过程中未对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行明码标价等,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以及《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二批)》,共下达《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待后续进行价格检查“回头看”行动,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市场主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张晓静)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