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3-010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网络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8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

16楼会议室。

9、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10、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

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披露情况: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

文件。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

(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月28日16:3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 15

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股东请仔细填写《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

件须在2023年1月28日16:3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

为有效。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寄至: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弄

9号卫宁健康大厦15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72;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将登记材料发送至邮箱(wndsh@winning.com.cn)。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

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茂、徐子同

联系电话:021-80331033

联系传真:021-80331001

电子邮箱:wndsh@winning.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5楼董

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7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53,投票简称:卫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受托人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1、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打“√”,三个选择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3、委托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是/否(请选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附件3: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证券账户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代理(是/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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