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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吉林省商务厅6月20日消息,为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吉林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制定了《吉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印发。
其中明确,吉林老字号认定以企业为主体,创建企业应当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注重理念、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经营、营销、管理等各方面创新,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彰显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
《吉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