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乡村全面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效支持。乡村振兴,金融先行。充分运用金融手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全面乡村振兴,不仅是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重大责任和首要任务。
农村金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指导理论和政策规划,与此对应的服务体系、供给内容、侧重点和方式都需要不断进行动态调整。整体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农村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不断强化,金融惠农政策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产品实现了多样化,服务主体日益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渐成型,为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已基本全面覆盖农村边远地区,成为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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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以农村普惠金融和完善服务体系为突破口,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与服务好全面乡村振兴的新目标相比,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从河南的调研情况来看,目前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单一。银行机构在农村“一家独大”,担保、保险、直接融资等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发展滞后,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现实格局难以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二是普惠金融难以满足农村产业发展新需求。普惠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服务能力不足,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所需的生产性融资仍然困难,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依然存在融资难。三是数字金融服务发展相对滞后。符合农村市场需要的数字产品研发不足,兼之农民的数字素养和金融素养较低,导致数字金融滞后于普惠金融的发展。四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农村金融市场条线式管理导致数据分割严重,乡村征信体系信息获取难、时效性差,整村授信只能基本上解决普通农户信息获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率差的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解决。五是农村金融服务需要提升改造。农村金融工作尚未能形成联动创新,整体仍停留在传统业务层面,以小额短期贷款为主,村级金融服务尚未发挥出有效功能,农村金融整体数字化转型任重道远。
全面乡村振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金融助力全面乡村振兴,必须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为出发点,着重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完善协同合作机制,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协调发展
农村金融服务和扶持现代农业发展,不仅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也需要充分发挥资本、担保、保险等其他金融力量,一方面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另一方面增强农业农村的抗风险能力,从根本上建立符合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环境。一是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积极创新“信贷+担保”、“信贷+保险”等合作模式,强化银行与担保、保险之间的长期合作机制,提高农业保险和农业担保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扩展涉农保单融资范围和品种。二是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重塑分工、明确定位,建立健全产融一体化的工作模式,以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主攻方向,在保障银行业务稳步拓展的同时,加快在保险、担保、证券、租赁等方面形成全面配套,促进农村金融尽快形成“百花齐放”的新局面。三是重视农村资本市场的服务功能,积极促进土地、山林、农业设施等农业农村资产的资本化模式,提高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的比重,引导农村融资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鼓励和扶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资本市场。
二、加快绿色创新服务,推动农村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庞大,农业又是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来源,“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就必须健全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农业的生态碳汇功能,以农村绿色金融创新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强化绿色金融科技的实用性创新应用,以乡村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为重点领域,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为农业农村赋能,加快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为农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涵盖银行保险、碳金融等多层次的立体业务体系。二是建立绿色专营业务的综合性服务体系,以农林行业碳汇和碳金融产品创新为重点方向,探索碳资产配额回购、核证资源减排量置换等新场景,提高对乡村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基础设施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健全农村绿色金融服务和支撑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和财政保障力度,以绿色信贷、保险、担保为重点内容,为农业种植业固碳减排、养殖业减碳减排、农产品加工流通低碳减排创造有利条件,强化对绿色农业、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
三、建设乡村信息平台,破解农村金融市场数字鸿沟
农村地区的数字鸿沟和知识鸿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普惠金融带来的便利性,农村金融助推全面乡村振兴,就必须拓宽数据获取通道,完善乡村信用信息采集体系,建立城乡融合的综合性数据服务体系。一是按照地方政府主导、金融机构牵头、镇村组织参与的整体部署安排,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农村数据采集通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收集成本,保障数据的有效性和时效性,重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管理。二是依托农业农村、金融、大数据等政府主管部门,构建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在原始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基础数据整合和共享,重点做好乡村综合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做到“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动价值动”。三是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数字改造和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完善农村电商和农业现代物流体系,重点做好农业物联网、智慧农业和云平台体系建设。
四、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农村金融风险监测体系
为与全面乡村振兴相适应,农村金融必须加强和完善监管,依法将农业农村各类金融活动纳入有效监管,加快建立与新形势相匹配的农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做好农村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构建能够覆盖乡村线下实体经济、线上电商平台的金融监管体系,将合规目标治理和数字技术治理全面纳入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确保农村金融发展的稳定性、持续性和积极性。二是形成政府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合力,强化内部防控机制建设,健全重要信息披露制度,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方法和预警指标,拓宽农村金融风险分担和缓释渠道。三是完善农村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监管机制,以审慎监管和穿透监管为重点,设立科学合理的监管指标,基于金融大数据监管和智能算法规制,完善风险传导和隔离机制,确保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数据安全和风险防范。
五、加大乡村服务力度,实现农村数字金融服务共享
村级金融服务需要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使普惠金融能够直接到达农民的身边。随着全面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需要以村级金融服务站为建设重心,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农村金融与农业农村的深度绑定和服务共享。一是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明确建设标准,在财政适当补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力量,加大投入力度,以市场化行为全面规范管理。二是增强服务、打通堵点,线上线下金融服务要通盘考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线下优势,为农民提供转账、查询、生活缴费等刚需性服务,线上金融充分发挥数据优势,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和服务成本,确保农民也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三是积极宣传、强化普及,将金融机构派出人员和志愿服务人员相结合,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等高素质群体,培育其金融思维,强化其风险意识,增强其利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管理生产活动的能力。
(作者:乔宇锋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