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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12条措施支持和推动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新政首先在成果使用和收益分配上进一步为创新活动松绑减负,明确不涉及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其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归省产研院相应院所、公司所有。
在经费使用上,新政明确建立省产研院专项资金稳定支持机制,充分赋予省产研院经费使用自主权。同时明确在省科技创新投资基金下设立子基金,支持省产研院牵头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形成财政资金支持与科创基金投资相结合的联动机制。
新政鼓励省产研院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对省产研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区别管理政策,按实际需要赴境外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
此外,新政还提出支持各设区市与省产研院一体化建设运行地方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省产研院加大对创新资源相对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支撑区域重点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