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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市中院消息,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互促共赢,市中院与山西大学开展多项活动,其中35名法官受聘为校外实践导师,共同打造院校合作新模式。
6月29日上午,市中院与山西大学合作共建的“校园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山西大学聘请太原两级法院35名法官作为校外实践导师并颁发聘书。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表示,建设校园法庭是打通院校合作“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太原法院可以为山西大学的师生提供丰富的素材。
当天,迎泽区法院在校园法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黄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山西大学法学院80余名师生参加了旁听。庭审中,主审法官李栋林围绕是否构罪、量刑标准等焦点问题,适时询问、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整场庭审秩序井然。本案被告人为在校大学生,把庭审开进校园对大学生有深刻的教育意义。这也是山西大学模拟法庭建成以来首次进行的真实庭审。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