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3 日 12 时,重庆渝中区,
某银行发生一起暴力伤人事件。
59 岁男子唐某手持小榔头,
(相关资料图)
走进银行将一名女性职员头部打伤,
只因此前办理银行卡
查询业务未果,心生愤怒。
接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唐某控制,
将伤者送医救治。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
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此事一传上网络,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有些网友同情该名银行员工,
认为她都是按照银行规章办事,
不是她不给办而是办不了,
不能把气撒在员工上。
也有人认为可能事出有因,不少人晒出自己和银行的
" 不开心往事 ",
并表示,银行员工的工作态度
应该整顿一下了。
但让人不解的是评论区底下
竟有不少人为犯罪嫌疑人叫好
有人说:干得漂亮!
有人说这是银行小姑娘活该遭的 " 报应 "
甚至有人将行凶者视为 " 英雄 "
有网友甚至说," 她被锤了,
肯定是因为她做了什么过分的事。"
" 这位大哥肯定
是被逼无奈,迫不得已。"
话里话外:行凶怎么就有理了?
这些声音,实在叫人不寒而栗。
这种逻辑,
其实正是 " 受害者有罪论 ",
不顾事实,
认为银行女职工自身存在问题,
才会遭报复。
日常生活中,这种论调更是屡见不鲜。看到他人钱包被偷,便埋怨其连个人财物都看管不好;听说别人遭受性骚扰,就指责其穿着暴露;遇到两个人打架,直接断言 " 一个巴掌拍不响 "。
用 " 受害者有罪 " 的眼光看待人和事,无论受害者是否有错,都是 " 活该 " 遭到 " 报应 "。
理性来看,办理银行卡查询业务未果,真的值得结下如此深仇大恨吗?恐怕正常人都难以理解。但为何仍有如此多人为暴力欢呼?
指责受害者,将行凶者奉为英雄,实际上投射了旁观者自己的愤怒和不满。其中有的人曾被银行工作人员不耐烦对待,有的人曾在银行长时间排队,有的人还被忽悠购买理财产品等等。
但是犯罪就是犯罪,无论是什么情况,都改变不了施害人犯罪的事实。有良知的人也不会去触碰法律底线,更不会为伤害他人去找什么原因借口。
暴力行径无视法律的边界,无视文明的规范。口头支持暴力行径,也是网络暴力,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它同时意味着发言者认同这样一个危险的观点:只要让我不顺心,我就可以使用暴力,且不必承受道德的压力和谴责。
如果给施暴以理由和正义
谁知道自己不会被 " 正义施暴 "?
如果戾气成为风气
谁能保证自己是安全的?
只有旗帜鲜明地制止暴力、反对暴力
保护受害者
才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来源:@平安渝中、潇湘晨报、上海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