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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区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清风行动”安排部署,内蒙古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行动,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网络交易平台落实野生动植物交易监管责任,依法清理整顿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

一是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积极配合林草、公安、农执、交通等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深入集贸市场、土特产店等经营场所,对是否存在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进行检查,抽查集贸市场1处,土特产店等经营主体8户。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

二是同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重要节点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督促经营户加强日常管理,禁止使用活禽、野生动物原料,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确保肉类及肉产品来源可追溯。截至目前,出动检查人员140余人(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9家。

三是做好网络平台交易监管。该盟网络平台均售卖当地土特产,截至目前,共开展网络巡查700余户次,清理无效自建非交易性网站130余条次,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将普法宣法融入检查中,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张贴宣传海报,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购进、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

五是查办违法案件。通过举报,办理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某特产店涉嫌经营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案件,没收狼牙2颗、罚款0.12万元。(供稿:内蒙古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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