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纳税人、缴费人

7月征期因遇周末

已顺延至7月17日


(资料图片)

温馨提醒大家

要合理安排时间

错峰完成申报哦!

7月1日-7月17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

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车船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来源:湖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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