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超级英雄反派角色,小丑都是一个不可避免要讨论到的角色。


(相关资料图)

在漫画中,将蝙蝠侠的助手第二任罗宾打到血肉模糊之后直接炸死;

当着十几个婴儿的面,枪杀戈登局长的第二任妻子,还打烂他女儿芭芭拉的脊椎,致使其瘫痪;

甚至还借蛊惑超人,杀害超人已经怀孕的妻子露易丝等等;

这样一个穷凶极恶的人,不管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上来审判,都应该是绝对死刑。

但是,在漫画和电影中,蝙蝠侠却是由于自身的原则,的“不杀主义”,多次对小丑手下留情,仅仅只是将小丑逮捕。

不杀主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蝙蝠侠。

然而,蝙蝠侠的反派,小丑、企鹅人、稻草人等等多次入狱被捕,但又多次逃出阿卡姆,越狱成功后又再次祸害无辜的市民。

这样的不杀主义,背后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含义?

不杀主义的起源

虽然创造蝙蝠侠这个角色的人是鲍勃·凯恩和比尔·芬格,但是提出不杀主义的却是侦探漫画社(DC的前身)一个新人,惠特尼·埃尔斯沃思。

彼时,蝙蝠侠虽然是史上第二个超级英雄角色,但是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一套世界观,在大众眼光,他只是一个类佐罗的漫画角色,一个义警。

而惠特尼则是希望蝙蝠侠能够超越义警,成为一名与超人并肩的、真正的超级英雄。

蝙蝠侠不应该仅仅只是漫画主角,更应该成为一个英雄。

蝙蝠侠的不杀主义,就这样确定了下来。而在漫画中,第一次出现蝙蝠侠的不杀主义,应该是在1940年的个人刊中,他对助手罗宾说“记住,我们从来不用任何武器杀人!”

至此,蝙蝠侠的不杀主义,也就正式拉开序幕。

普世的道德法则,康德伦理与不杀主义

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在1785年出版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中提出这样一个哲学概念:康德伦理。

善良意志之所以为善,不是因为她所促成的东西,和它所导致的结果,而是意愿而善。

即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道德,根本在于它的动机,而非最后产生的结果。

也即是动机正义,而非结果正义。

而拥有善良意志的人,不管他的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他都是只是为了善而善,这样的善才是崇高的。

而其中,还有根据事情本身是否符合“普遍法则”来验证善与恶。

即是相同的一件事情,如果所有人都在做,世界不会崩毁,那么就是正确的善良的。反之,就是错误的邪恶道德。

漫画中,在旁人问蝙蝠侠为什么不杀小丑,蝙蝠侠说:“我不杀他的确是因为我的原则,以及我所坚持的信仰,但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杀了他,哥谭也会反馈我更加糟糕的东西。”

蝙蝠侠保护他人的行为,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杀了小丑,这就等于谋杀了杀人犯,如果每个人都遵循这条“杀死杀人犯”的规则,那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成了杀人犯。

不管是出于任何目的,杀人本身,是不能被普遍化的行为。

不杀主义,在当时更像是犹太人的自我拯救

在那段时期,德裔美国人和纽约的种族主义者组成的三K党,还有查尔斯·考林组织发起的“基督前线运动”,联合起来打击犹太人。

而在那时候,有关于漫画书是通俗文学的一种消极形式,也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的说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超人和蝙蝠侠在早期的不杀主义,在外界看来,更像是一种自我保护。在漫画中蝙蝠侠有明确的说法。

不杀主义的背后,事实上就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的道德和法律

在哥谭中,最出名的建筑不是蝙蝠洞,而是阿卡姆疯人院。

而哥谭这个自上而下都是腐败的城市,这样的行为,真的符合蝙蝠侠所说的正义吗?

将罪犯交给另一群“罪犯”来进行审判,这样的“正义”又有什么正义可言?

显然是知道的。

而这样的背后,是在向读者传达一种概念:无论资产阶级的立法和执法者有多么腐败,资本主义的法律和制度再怎么腐朽,你都不能反对它!

换个说法就是:资产阶级的法律和制度神圣不可侵犯,即使是资产阶级本身不去遵守它,其他人也不能违反它!

即使你是布鲁斯韦恩这样的超级富豪,即使你是蝙蝠侠这样的超级英雄,也不能去违背它反对它。

因为反对它,就是反对你本身!

在《苍白骑士》这一个篇章中,小丑再一次被蝙蝠侠逮捕后,被治愈了,恢复了正常,并改名内皮尔。

在刑满释放后,内皮尔第一件事情,就是起诉蝙蝠侠。因为在监狱服刑期间,内皮尔发现蝙蝠侠才是哥谭最大的恶,于是蝙蝠侠被逮捕了。

所以,蝙蝠侠坚持的不杀原则到底是为了哥谭的光明,还是为了司法的公正?

很明显,他这两点都没有做好,那么这样固执的坚持还有什么意义呢?或许只是为了维护自己阶级的既得利益罢了。

或许,如果真有蝙蝠侠杀人的那一天,就是蝙蝠侠自杀的时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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