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即不按照考生的成绩,而是按照考生的各科成绩排名来决定总成绩。

2、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

3、每门总共安排3次统一考试,考生可自行决定参加时间,每门科目最多参加2次,选考科目成绩实行等级赋分,如成绩在前1%者赋分100分加入高考总成绩。

4、总分750分。

5、据事先确定并公布的各科相同的比例,先按考生的卷面得分划定相应等级,再按等级赋分,相同的等级分数相同,进而使不同科目的分数具有相对可比性。

6、扩展资料考试不再分文理科,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相结合,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分别均为3门,必考科目为语数外,选考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7、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该科目考生除了需考必修内容还需考加试题,加试题考试内容既包括科目必修内容又包括选修内容,选考科目的学考部分为必考题,必考题满分70分,高中学考成绩合格赋分40分,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8、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浙江高考改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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